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身分法專題研究二
Seminar on Family and Succession Law(Ⅱ) 
開課學期
104-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黃詩淳 
課號
LAW7445 
課程識別碼
A21 M968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6,7(13:20~15:10) 
上課地點
 
備註
教室為法研5。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18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42LAW7445_family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法律不能脫離社會而存在。1987年解嚴至今,台灣的社會文化發生了急遽之變化,不僅人們的思想上有轉變,人口和家庭之結構也在持續的變動,晚婚、少子化、離婚率上升、高齡化、家庭規模縮小等,都是正在經歷的現象。社會的變動當然也影響了身分法。

民法親屬編與繼承編從1930年施行至今,前者歷經17次修正,其中16次發生在解嚴後;後者共6次修正,5次在解嚴後並且均集中在近5年內。親屬編的頻繁修正肇因於當初存在許多性別差別待遇之規定,成了首要改革目標,主要由婦女團體以釋憲帶動立法修法之方式完成。另一方面,繼承編並未被捲入90年代婦運法律改革之漩渦中,因早在1930年立法時,條文形式上即無性別差別待遇,而直到2008年才因繼承債務之問題重新浮上立法的舞台。

成文法國家最重要的直接法源便是法條,身分法(尤其是親屬編)因為條文多次修正,使得以往學習的重心不得不集中於此,亦即新法的立法目的、制度理解以及與舊法之比較對照。但在這樣炫目的修法過程中,我們遺忘了另一個在法律形成中應扮演重要角色的存在──法院判決。法院在解決個案時所為的法解釋和適用,將構成「法」之一部,相較於需要長期的時間和巨額的金錢立法作業,透過司法判決來微調改變「法」的實質內涵,也是一個充分可能的選項。

本課程希望究明,台灣的法院是否與時俱進,達成了上述的目標?假設當法律的規定和法官的良心相衝突時,法官會墨守成規、堅持套用法條而得出一個普遍違反人民法律感情之結果?抑或如何運用法律解釋之方式,來得到妥當、合理的結論?申言之,本課程最終的目的是要和同學一起思考,法院在(廣義的而非條文的)身分法變革中,發揮了甚麼樣的功能。

為達上述目的,課程主要以(身分法)判決評釋之方式進行。判決評釋是法學研究的基礎,若要正確地閱讀和理解判決,必須先掌握既有的法知識體系包括類似案件的判決先例和先行研究。因此同學在本課程將可訓練查詢和整理先行研究、解讀判決、解釋和適用法律,作為日後深化民法研究之出發點。
 

課程目標
培養查詢、整理先行研究和閱讀、理解判決之能力,增進法解釋論之訓練,並思考判決在法體系中的意義以及法院之角色和功能。
 
課程要求
第一次上課將進行課程簡介,由授課教師說明查詢裁判之方法、判決評釋的意義、作法及學術論文格式等,並分配日後課堂報告和評論之主題與順序,請修課同學務必出席。第二次上課後,將循下列順序進行:

1.授課教師以10-15分鐘簡介該週主題相關的基本規定及爭議點。

2.同學課堂報告
由一組(1-2位)同學對1則判決進行評析(課堂口頭報告)。報告時間合計40分鐘。課堂報告之10天前須先向授課教師提出摘要,並與授課教師個別面談討論。報告之一週前上傳摘要於CEIBA,俾利負責評論之同學準備內容,以及其他修課同學閱讀判決。

3.評論
每次上課由一組同學擔任評論人。例如:第一組報告時,由第五組同學負責評論,以下類推。每位評論人須發言10分鐘。

4.綜合討論
除了課堂報告、評論和期末書面報告外,「綜合討論」階段的發言表現亦為評分的依據,因此準時出席以及積極參與課程十分重要。缺席和請假超過三次者不授予學分。

5.書面報告
課堂口頭報告後一個月內,應繳交12,000字以上之書面報告(判決評釋),格式須符合學術論文要求,並標明各人撰寫部分。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每週四 13:00~15:00 備註: 除週四下午外,其他時間亦可,但請事先聯絡授課教師。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1.大村敦志等「補論 判例評釈の書き方」『民法研究ハンドブック』(有斐閣、2002年)306∼343頁。
(有中文翻譯供參考,選課同學請自「大綱內容」下載)
2.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親屬法》,自刊,2012年8月
3.林秀雄,《親屬法講義》(三版),自刊,2013年2月
4.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親屬新論》(修訂十二版),三民,2014年10月
5.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繼承法》,自刊,2013年2月
6.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繼承新論》(修訂九版),三民,2014年3月
7.林秀雄,《繼承法講義》(六版),自刊,2014年9月
8.戴東雄,《親屬法實例解說》,自刊,2007年9月
9.戴東雄,《繼承法實例解說》,自刊,1999年10月
10.林秀雄主編,《民法親屬繼承實例問題分析》(二版),五南,2008年10月
11.林秀雄主編,《民法親屬繼承爭議問題研究》,五南,2000年9月
12.陳棋炎,《親屬、繼承法判例判決之研究》,自刊,1980年7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課堂報告 
35% 
 
2. 
書面報告 
40% 
 
3. 
評論及平時成績 
25%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課程簡介 
第2週
  (教師出國停課) 
第4週
  婚姻 
第5週
  婚姻 
第6週
  親子 
第7週
  (兒童節遇例假日補假) 
第8週
  親子 
第9週
  監護 
第10週
  扶養 
第11週
  繼承人 
第12週
  遺產分割 
第13週
  概括、限定或拋棄繼承 
第14週
  遺囑 
第15週
  遺囑 
第16週
  遺囑 
第17週
  其他